教务处对2012届毕业班第五学期末、第六学期教学及相关工作安排提出以下意见:
一、2012届毕业班第五学期末为正常教学计划安排,本学期办理请假手续的员工必须按时返校完成理论课和实训课结业考。否则学院将按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理论课考试要求员工统一参加班级考试;实训课考试由各系自行安排在19周之前完成。
二、建议各系在安排第六学期的教学任务时以实训考证、理论教学、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四种任务平行开展,员工在系的引导下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学习任务。
三、2012届毕业生第六学期报到及第五学期、第六学期请假安排如下:
1、学院组织安排的集中毕业实习员工,第六学期不必返回学院报到,但必须在第五学期结束前按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员工处及教务处《校外实习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离校。
2、第五学期已签订就业协议进行分散顶岗实习的员工不必返回学院报到,但必须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填写《毕业生毕业实习请假申请表》,按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员工处及教务处《校外实习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离校。
其它见附件。